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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套路贷,套路深,贷八百,还别墅”,绝对不是一句玩笑话。
1、借五千,法院竟判决还款三百万!
最近,库叔听律师朋友讲了一件事,
真是惊讶又气愤。
事件的主人公叫袁江,
三十多岁,从事IT行业,
他从小家庭条件比较优越,
没有防人之心,
还比较胆小怕事……
有一次,袁江的银行信用卡有了几千元空缺,
好面子的他不想向亲戚朋友借,
于是寻求“外援”。
可该向谁借呢?
他想起了小广告写的
“身份证贷款,放款快、利息低、无抵押”,
于是,他联系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。
随后,业务员A与他约定了见面地点,
商议贷款事宜。
但到了约定地点后,
袁江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,
他本来只想借5000元,
但业务员A居然表示,
欠条上必须写明借款金额1万
到期后只需还5000元与它的利息。
但袁江觉得,
白纸黑字的借条所标明的金额,
与实际借的不一样,
是不妥当的。
正当他对此表示怀疑时,
那家愿意“雪中送炭”的贷款公司,
突然变得凶神恶煞。
原来,业务员A还带来了其他的员工:
业务员B、C、D。
他们声称,借条这样写是行规,
而且如果袁江约他们来又不借钱,
就是在戏耍他们,会挨揍。
一方面是真缺钱,
另一方面也是被这个阵势吓到了,
袁江只好签了借条。
放贷公司给他的账户转账1万元,
然后他取出来5000元现金
交给业务员A。
过了一段时间,
还款期限到了,
袁江正要归还5000元借款时,
放贷公司却突然变卦,
要求他按照欠条所写的那样,
归还1万元。
袁江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钱,
先前的业务员表示,
可以通过找新放贷者为其“平账”,
也就是说,
新的放贷者会给袁江写债务更大的新欠条,
之前的债务也被包含在里面。
于是,业务员B找来了业务员C,
C表示愿意向袁江借款1万元,
十天后需还款3万元。
当天袁江的银行卡内汇入3万元,
袁江在B和C的陪同下取现,
1万元被B拿走,
2万元被C拿走。
这一次袁江分文未得,
“债务”却变成了3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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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经过十多次所谓的“平账”,
袁江的欠款越滚越多,
他拿到的真实“借款”仅十余万
但借条上的借款,
竟由最早口头约定的5000元变为2000多万!
他本人因为无法偿还巨额的“借款”,
经常被放贷公司的员工限制自由,
辱骂、殴打也不少见。
放贷公司甚至拿到了他的房产证与户口本,
做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,
打算卖房子来抵消其债务。
某公证处还为放贷公司与袁江
出具了债权文书公证书。
而这一切,
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,
法院责令袁江履行
“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”,
还款300万元。
袁江名下的一套房子,
也被法院司法拍卖卖出。
“贷八百,还别墅”
绝不只是说说而已。
后来,袁江及其父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,
当地公安局决定
对袁江被诈骗一案予以立案侦查。
随着立案以及多项虚假公证的撤销,
事情渐渐有了转机。
但那噩梦般的经历,
却让人想想都觉得可怕。